交通運輸部5號令《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》全面解讀
2025-08-04 11:19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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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運輸部5號令《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》全面解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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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背景與實施時間
《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》(交通運輸部令2013年第5號)于2013年12月16日經交通運輸部第13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,自201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該辦法旨在通過現代化技術手段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監管,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發生。
核心監管對象
根據5號令規定,以下四類公路營運車輛必須安裝使用衛星定位裝置:
載客汽車
危險貨物運輸車輛
半掛牽引車
總質量12噸及以上的重型載貨汽車
三大技術標準體系
平臺技術要求:必須符合JT/T796-2011標準
終端通訊協議:嚴格執行JT/T808-2011數據格式
數據交換規范:遵循JT/T809-2011標準要求
企業監控責任
道路旅客運輸企業
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
擁有50輛及以上重型貨車/牽引車的貨運企業
必須自建動態監控平臺或使用合格的社會化監控平臺,對車輛和駕駛員實施全過程實時監控。
·新動態與延伸政策(截至2025年)
近年來,交通運輸部持續強化道路運輸安全監管:
對營運車輛疲勞駕駛實施"扣12分+停運整頓"的嚴厲處罰
全國已建成1000個高速公路"司機之家"服務區
建立12328熱線貨車司機專屬投訴通道
聯合多部門開展貨運平臺收費治理專項行動
政策實施成效
該辦法實施十余年來,通過"企業監控+政府監管+聯網聯控"的三重機制,顯著提升了我國道路運輸安全水平。據統計,2025年上半年貨運車輛交通事故率較2014年同期下降42%,充分證明動態監管體系的有效性。
隨著4G、北斗三號等新技術推廣應用,交通運輸部正在研究制定《道路運輸車輛智能監管技術規范》升級版,將進一步強化對網約車、自動駕駛等新業態的監管覆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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